肿瘤发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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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9-06-05 10:28

肿瘤发病的原因

瘤的发生是经过多因素参与的多阶段病理过程,肿瘤发病的危险因素包括环境因素和遗传因素,其中环境因素又分为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目前认为引起恶性肿瘤发生的原因中,85%以上是包括生活方式在内的环境因素,大多数肿瘤的发生是环境致病因素积累暴露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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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外界因素

  (1)化学因素:①烷化剂:其生物学作用类似X射线,如有机农药、硫芥、乙酯杂螨醇等,可致肺癌及造血器官肿瘤等。②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与煤烟垢、煤焦油、沥青等物质经常接触的工人易患皮肤癌与肺癌。③氨基偶氮类:易诱发膀胱癌、肝癌。④亚硝胺类:与食管癌、胃癌和肝癌的发生有关。⑤真菌毒素和植物毒素:黄曲霉素易污染粮食,可致肝癌、肾癌、胃与结肠的腺癌。⑥其他:金属(镍、铬、砷)可致肺癌等。

  (2)物理因素:①电离辐射:由于X线防护不当所致的皮肤癌、白血病等。吸入放射污染粉尘可致骨肉瘤和甲状腺肿瘤等,也属医源性致癌的原因之一。②紫外线:可引起皮肤癌,尤对易感性个体(着色性干皮病病人)作用明显。③其他:烧伤深瘢痕长期存在易癌变,皮肤慢性溃疡可能致皮肤鳞癌。

  (3)生物因素:主要为病毒病因,致癌病毒可分为DNA肿瘤病毒与RNA肿瘤病毒两大类。前者如EB病毒与鼻咽癌、伯基特淋巴瘤相关,单纯疱疹病毒反复感染与宫颈癌有关,乙型肝炎病毒与肝癌有关等。

  生物因素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及寄生虫。

  细菌和真菌本身是否具有致癌作用至今尚无定论。大量的流行病学证据表明,幽门螺杆菌感染与胃腺癌的发生密切相关,感染者与非感染者相比,发生胃癌的危险性明显增高。因此,1994年WHO将其确定为人类I类致癌物。幽门螺杆菌感染诱发的炎症反应过程在胃癌的发生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在炎症过程中伴随着内源性NO-、O2-、OH-等游离基的产生,可诱发DNA的损伤和细胞恶性转化;炎症过程中的细胞变性化死可刺激细胞增殖,此外,感染还能改变机体内局部环境,从而影响致癌物的内源性合成、活化等代谢过程,起到辅助致癌的作用。尽管病毒与人类恶性肿瘤的病因学关系尚未完全阐明,但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某些病毒确实与人类某些恶性肿瘤有关,如EB病毒感染与鼻咽癌、HBV与肝癌,HPV与宫颈癌等,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病毒感染与恶性肿瘤关系的认识。

  寄生虫感染与肿瘤发病的关系早在1900年就被发现,人们观察到埃及膀胱癌的发生与当地血吸虫病的流行并存,现已有证据表明埃及血吸虫感染与膀胱癌高发有关。此外,在非洲大陆,疟疾的流行疫区伴随伯基特淋巴瘤的高发,现在认为很可能是虐虫感染过程中伴有EB病毒感染所致。

  2.内在因素

  (1)遗传因素:肿瘤有遗传倾向性,即遗传易感性,如结肠息肉病、乳癌、胃癌等。BRCA1基因突变者易患乳腺癌;APC基因突变者易患肠道息肉病。

  目前认为,环境因素是肿瘤发生的使动因素,而个人的遗传特征决定肿瘤的易感性。通过对遗传性或家族性肿瘤综合征的研究,人们已经鉴定出一些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的高外显度的肿瘤致病基因,因为这些基因处于癌变通路上,所以其胚细胞突变携带者具有很高的患癌风险。然而,事实上遗传性肿瘤只占极少部分,大部分人类肿瘤起因于环境致病因素的作用,是基因-环境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a、遗传性家族性肿瘤综合征

  遗传性肿瘤又称遗传性肿瘤综合征,与散发性肿瘤相比遗传性肿瘤具有如下特点:

  (1)明显的家族聚集现象几乎每一代都有发病个体,发生同一肿瘤或多种不同肿瘤。

  (2)发病年龄早

  (3)常有多个原发癌,在成对器官也常为双侧受累。

  (4)常伴有其他异常如一些非重要生命器官的畸形、性功能低下及免疫功能低下等。

  (5)能在体细胞中检测出基因异常。

  需要强调的是,遗传性肿瘤在整个肿瘤发病中仅占极少比例,绝大多数肿瘤是环境因素和个体遗传易感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b、肿瘤的遗传易感性

  大多数常见肿瘤是散发性的而不是家族性的,散发性肿瘤的遗传易感性因素尚没有被完全阐明。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具有低外限度的肿瘤易感基因进行了大量研究,发现一些易感基因多态与常见的一些散发性肿瘤的发病风险密切相关。

  (2)内分泌因素:与肿瘤发生有关的激素,较明确的有雌激素和催乳素与乳癌有关;雌激素与子宫内膜癌有关等。

  (3)免疫因素:先天或后天免疫缺陷者易发生恶性肿瘤,如丙种球蛋白缺乏症病人易患白血病和淋巴造血系统肿瘤,获得性免疫缺陷病(艾滋病)病人易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后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肿瘤发生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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